【省住建厅】我省出台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

2017-12-04 10:16:03 宣传处 869

近日,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等12部门联合出台《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确定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用三年左右时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实现被欠薪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行动计划》对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拖欠工作提出以下措施:

一是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制度,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要以承建的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办理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前,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递交《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承诺书)》,明确其农民工管理措施、欠薪事件处置机制、违约责任、劳务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劳资员及联系方式等。同时,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健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2017年底前,实名制管理覆盖4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2018年底前覆盖率达到80%,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是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三是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各市、县(市、区)在2017年底前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足额储备应急周转金。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应急周转金动用后,要及时补足,确保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四是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制度。在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建设领域,所有用工单位要在2018年底前通过银行卡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到2017年底,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覆盖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2018年底前覆盖率达到90%,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五是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解决欠薪问题属地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属地政府治欠保支工作的督查考核,完善目标责任制度,2018年底前,推动各市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实施问责。

六是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2017年底前,制定严重欠薪联合惩戒部门合作备忘录,制定并组织实施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有关黑名单信息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在部门间共享,并通过“信用山东”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并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 

 


                                                   信息来源: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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